详细解释
(1) 同“菹”。
康熙字典
卷别正文・申集下
部首血部
康熙筆画18画 部外 12画
《玉篇》:俎於切,音菹。《說文》:醢也。《篇海》:《周禮》:醢人掌供葅酢漬菜。〇〔按〕《玉篇》、《類篇》字艸部、皿部見,《說文》从血,然考之字義,不應从血,《正字通》云宜歸皿部。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卷别卷五上 位置第158頁,第16字
反切側余切
醢也。从血菹聲。
或从缶。
段玉裁注:「菹,亦為肉稱,故其字又作。从血菹,會意也。从血猶从肉也。从缶者,菹醢必鬱諸器中而成也。、二篆又見《艸部》,後人增之耳。」
说文解字注
醢也。从血。菹聲。
《醢人》注曰:凡醯醬所和。細切爲韲。全物若䐑爲菹。《少儀》曰:麋鹿爲菹。野豕爲軒。皆䐑而不切。麇爲辟雞。兔爲宛脾。皆䐑而切之。切葱若薤。實之醯以柔之。由此言之。則韲菹之稱菜肉通。按菹亦爲肉稱。故其字又作。从血菹會意也。从血猶从肉也。側余切。五部。
,或从缶。
从缶者,菹醢必諸器中而成也。二篆又見《艸部》。後人增之耳。《玉篇・艸部》無之。當刪彼存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