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代行捐纳制,士民捐资取得官员资格后,再出一笔费用,指定到自己希望的省分去候补,叫“指省”
©2024 hgcha.com 汉语查 苏ICP备2022042793号 邮箱: hgchacom#163.com
本站字典、词典、成语等汉语国学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新华字典、汉语词典、成语词典等书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