赘婿造句30字左右
- 1、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为桂林、象郡、南海,以适遣戍。
- 2、第三对元代婚姻法从性质、内容、特征进行研究后,认为可分为正常婚姻、赘婿和收继婚。
- 3、如果他记忆的没错,赘婿在这个时代,地位那可是相当的低下的。
- 4、赘婿、贾人为兵,略取南越陆梁地,置桂林、南海、象郡;以谪徙民五十万人戍五岭,与越杂处。
- 5、至是,尽取为卒,号凌波军,民奴及赘婿号义勇军,募豪民以私财招聚亡赖亡命,号自在军。
词语解释
赘婿[ zhuì xù ]
1.结婚后住到女家的男子;入赘的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