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亦作“举驳”
2.提出理由,予以驳回
1.亦作“举駮”。提出理由,予以驳回
引 《宋史·仁宗纪一》:“詔大辟疑者奏讞,有司毋輒举驳。”
引 《宋史·职官志一》:“元丰七年有旨,举駮事,依中书舍人封还词头例。”
1.举驳
释 亦作“ 举驳 ”。提出理由,予以驳回。《宋史·仁宗纪一》:“诏大辟疑者奏讞,有司毋辄举驳。”《宋史·职官志一》:“ 元丰 七年有旨,举驳事,依中书舍人封还词头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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