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卷别正文・辰集中
部首木部
康熙筆画8画 部外 4画
《唐韻》、《廣韻》:匹卦切;《集韻》、《類篇》、《韻會》:普卦切,音派。《說文》:葩之總名也。之爲言微也,微纖爲功。象。又,《廣韻》:麻紵也。
又,《集韻》:普拜切,音湃──義同。〇〔按〕《說文》自爲部,檾、二文从之,今誤入。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卷别卷七下 位置第237頁,第4字
反切匹卦切
葩之總名也。之爲言微也,微纖爲功。象形。凡之屬皆从。
段玉裁改「葩」為「萉」並注云:「『象形』當作『从二』三字。『』謂析其皮於莖;『』謂取其皮而細析之也。」
《說文新證》:「象眾麻形,與麻同。《戰典》釋為『从二,會麻多之意,亦聲。』」
说文解字注
萉之總名也。
各本萉作葩。字之誤也。與呂覽季冬紀注誤同。今正。《艸部》曰:萉,枲實也。,或萉字也。萉本謂麻實。因以爲苴麻之名。此句疑尙有奪字。當云治萉枲之總名。下文云,人所治也。可證。萉枲則合有實無實言之也。趙岐,劉熙注《孟子》妻辟纑皆云:緝績其麻曰辟。按辟音劈。今俗語緝麻析其絲曰劈。卽也。
林之爲言微也。
微音相近。《春秋》說題辭曰:麻之爲言微也。麻古葢同字。
微纖爲功。
絲起於糸。麻縷起於。
象形。
按此二字當作从二三字。謂析其皮於莖。謂取其皮而細析之也。匹卦切。十六部。
凡之屬皆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