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释
(1) 同“豚”。
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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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卷别卷九下 位置第317頁,第2字
反切徒魂切
小豕也。从彖省,象形。从又持肉,以給祠祀。凡豚之屬皆从豚。
篆文从、豕。
邵瑛羣經正字:「今經典从篆文作豚。」按:甲骨文從豕、從肉,金文增「又」。《說文》正篆與金文同,小篆省作「豚」,與甲文同。
说文解字注
小豕也。
《方言》。豬,其子或謂之豚。或謂之豯。
从古文豕。
各本作从㣇省象形五字。非也。今正。
从又持肉。以給祠祀也。
凡祭宗廟之禮。豕曰剛鬛。豚曰腯肥。又,手也。徒䰟切。十三部。
凡之屬皆从。
各本作豚。誤。今正。
篆文从肉豕。
上古文。此小篆也。亦以上附二之例。不入豚於《豕部》附以古文者,以有从之則不得不立《此部》首也。《爾雅音義》曰:籒文作豚。《玉篇》亦曰:豚者,籒文。皆誤。恐學者惑焉。故箸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