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卷别正文・巳集中
部首火部
康熙筆画11画 部外 7画
《唐韻》:於胃切,音畏。《說文》:从上案下也;从、又,持火,以尉申繪也。〔註〕徐鉉曰:今俗別作熨,非。〇〔按〕《玉篇》、《廣韻》、《集韻》、《類篇》俱作㷉,《廣韻》、《韻會》、《正韻》本作尉,《集韻》、《類篇》云隷作尉。又,《玉篇》、《廣韻》亦作熨,俱無字,惟《說文》作。互詳㷉、熨二字註及寸部尉字註。《廣韻》誤云《說文》作㷉。
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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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卷别卷十上 位置第336頁,第6字
反切於胃切
从上案下也。从;又持火,所以申繒也。
臣鉉等曰:今俗別作熨,非是。
邵瑛羣經正字:「今俗又加火作熨。」
说文解字注
从上按下也。
按者,抑也。《百官公卿表》應劭注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爲偁。《張釋之傳》曰:廷尉,天下之平也。《車千秋傳》。尉安黎庶。師古曰:慰安之字本無心。後俗所加。
从,又持火。
會意。古文仁。又猶親手也。於胃切。十五部。
所㠯申繒也。
合二徐本訂。說手持火之意也。字之本義如此。引申之爲凡自上按下之偁。《通俗文》曰:火斗曰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