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卷别正文・戌集下
部首食部
康熙筆画21画 部外 1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昌志切,音熾。《爾雅・釋訓》:饎,酒食也。〔註〕猶今云饎饌,皆一語而兼通。〔疏〕饎,一字通酒、食兩名也。李巡云得酒、食則喜歡也。《詩・小雅》:吉蠲爲饎,是用孝享。
又,《玉篇》:黍稷也。《儀禮・特牲饋食禮》:主婦視饎,爨于西堂下。〔註〕炊黍稷曰饎。
又,《集韻》:虛其切,音僖──義同。
《集韻》或作、、、糦、喜、,《正韻》亦作。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卷别卷五下 位置第164頁,第3字
反切昌志切
酒食也。从喜聲。《詩》曰:「可以饙饎。」
饎或从巸。
饎或从米。
说文解字注
酒食也。
《大雅》泂酌傳曰:饎,酒食也。《七月》、《大田》箋同。按酒食者,可喜之物也。故其字从食喜。《商頌》。大糦是承。傳曰:糦,黍稷也。《周禮》饎人。大鄭注云:饎人,主炊官也。《特牲》饋《食禮》注曰:炊黍稷曰饎。皆依文爲訓。由黍稷而炊之。爲酒爲食。其事相貫。饎本酒食之偁。因之名炊曰饎。因之名黍稷曰饎。引伸之義也。《方言》。糦,孰食也。氣孰曰糦。據《毛詩》箋則古文以喜爲饎。
从。喜聲。
昌志切。一部。
詩曰:可㠯饙饎。
《大雅》文。謂行潦之水可用於酒食之饙。
饎或从巸。
巸聲也。《周禮》注曰:故書饎作。葢轉寫多灬。
饎或从米。
《商頌》字如此作。《特牲》注曰:古文饎作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