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释
(1) 同“鬼”。
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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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卷别卷九上 位置第303頁,第4字
反切居偉切
人所歸爲鬼。从人,象鬼頭。鬼陰气賊害,从厶。凡鬼之屬皆从鬼。
古文从示。
按:甲骨文、金文或從示或從戈或從攴,多用為「鬼方」之「鬼」。
《爾雅・釋訓》:「鬼之爲言歸也。」《禮記・祭義》:「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骨肉斃於下陰爲野土,其氣發揚於上爲昭明。」孔穎達疏:「此釋人氣爲神。言人生時,形體與氣合共爲生,死則氣之精魂發揚而升於上爲神靈光明也。」呉澄注:「此言人之體魄,死則爲鬼也。體魄之能活動爲生,不活動爲死,旣死則不留於人間而歸於土,故名之曰鬼。歸於土者,人之骨肉,死則斃壞於地下,朽腐而爲野中之土也。此言人之魂氣,死則爲神也。未死則魂氣在人之身,旣死則其魂氣散布,升舉於上而爲昭明,與天之昭明者混爲一。」《列子・天瑞篇》:「精神離形,各歸其眞,故謂之鬼。鬼,歸也,歸其眞宅。黃帝曰:精神入其門,骨骸反其根,我尚何存?」
说文解字注
人所歸爲鬼。
以曡韵爲訓。《釋言》曰:鬼之爲言歸也。郭注引《尸子》。古者謂死人爲歸人。《左傳》。子產曰:鬼有所歸。乃不爲厲。《禮運》曰:䰟氣歸於天。形魄歸於地。
从儿,甶象鬼頭。
自儿而歸於鬼也。
从厶。
二字今補。厶讀如私。
鬼陰气賊害,故从厶。
陰當作侌。此說从厶之意也。神陽鬼陰。陽公陰私。居偉切。十五部。
凡鬼之屬皆从鬼。
古文从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