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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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卷别卷四下 位置第136頁,第16字
反切戶經切
剄也。从刀幵聲。
林義光《文源》以為「刑」、「㓝」「蓋本同字。井譌爲开,復譌爲井耳。」《篇海・刀部》:「,與刑同。」
《說文新證》:「『刑』、『㓝』應該是同一個字。刑字是從荊字分化出來的。荊字本來作『』形,其後加『井』聲,變成从刅,井聲;既有井聲之後,『刅』形就類化為『刀』形。在周金文中,『㓝』字既可以表示荊楚的『荊』,也可以代表刑罰的『刑』;同時還可以假借為『形』、『邢』等。」
说文解字注
剄也。
按㓝者,五㓝也。凡㓝罰,典㓝,儀㓝皆用之。者,剄頸也。橫絕之也。此字本義少用。俗字乃用
爲㓝罰,典㓝,儀㓝字。不知造字之恉旣殊。丼聲,幵聲各部。凡丼聲在十一部。凡幵聲在十二部也。
从刀。幵聲。
戸經切。按古音當與一《先韵》内幵聲諸字爲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