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释
(1) 同“四”。
康熙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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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别正文・丑集上
部首囗部
康熙筆画5画 部外 2画
《唐韻》、《集韻》息利切,音泗。《說文》:囗,四方也;八,別也;囗中八,象四分之形。
又,《玉篇》:隂數次三也。《正韻》:倍二爲四。《易・繫辭》: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又〕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
又,姓。《正字通》:宋有四象,慶元閒知汀州府。
又,《正字通》:今官司文移變四作肆,防詐譌易,非四之本義也。
又,《集韻》:息七切,音悉──關中謂四數爲悉。〇〔按〕《正字通》云:平聲音司,引樂譜四五讀司烏,不知此特口變易,非四有司音也。《正字通》誤。
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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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卷别卷十四下 位置第483頁,第3字
反切息利切
陰數也。象四分之形。凡四之屬皆从四。
古文四。
籒文四。
徐灝注箋:「亖與一、二、三皆古指事文。」
《說文新證》:「初文積四橫畫。春秋以後或作『四』形,丁山《數名古誼》謂『呬』之本字,假借為『四』。」
说文解字注
侌數也。
自一篇列一部,三部。十三篇列二部。二篇列八部。三篇列十部。數未備也。故於此類列之。
象四分之形。
謂囗像四方。八像分也。息利切。十五部。
凡四之屬皆从四。
古文四如此。
小篆略改之。
籒文四。
此筭法之二二如四也。二字㒳畫均長,則亖字亦四畫均長。今人作篆多誤。覲禮四享。鄭注曰:四當爲三。書作三四字或皆積畫。字相似。由此誤。《聘禮》注云:朝貢禮純四只。鄭志。荅趙商問四當爲三。《周禮・內宰》職注。天子巡守禮制幣丈八尺純四。鄭志。荅趙商問亦云四當爲三。《左傳》。是四國者。專足畏也。劉炫謂四當爲三。皆由古字積畫之故。按《說文》之例。先籒文。次古文。此恐轉寫誤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