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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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卷别卷二上 位置第46頁,第7字
反切五各切
譁訟也。从吅屰聲。
鈕樹玉校錄:「《玉篇》作咢。」
《說文新證》:「咢,本義為亡失(即『喪』字),假借為國名、地名,再假為『譁訟』。咢、噩同字,高鴻縉以為『喪』字分化。『喪』本假借『桑』字為之,加四『口』形(『口』形或多或少,不拘)為假借分化符號,咢、噩與『喪』完全同形。楚文字仍从四『口』,『噩』字所承即此一寫法。秦文字則省从二『口』,『㖾』字所承則為此一寫法。」
说文解字注
譁訟也。
引伸爲徒擊曰咢。又《韋賢傳》。咢咢黃髪。
从吅屰。屰亦聲。
五各切。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