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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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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上下结构 五笔EVHJ 仓颉BSD 郑码PVXB
四角20507 统一码U+722D
笔顺编号 34435112
笔顺名称 撇、点、点、撇、横折、横、横、竖钩
相关查询 爭的笔顺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1“争”的繁体字
2奪取、互不相讓。《左傳•隱公十一年》:“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潁考叔挾輈以走。”《北史•;卷二十二•;長孫道生傳》:“嘗有二鵰,飛而爭肉,因以箭兩隻與晟,請射取之。”
3較量﹑競爭。《書經•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4辯論。如:“據理力爭”。《左傳•昭公六年》:“民知爭端矣,將棄禮而徵於書。”《史記•;卷五十五•;留侯世家》:“此難以口舌爭也。”
5相差﹑差別。唐•杜荀鶴《自遣詩》:“百年身後一丘土,貧富高低爭幾多。”《水滸傳•;第六十九回》:“我這行院人家坑陷了千千萬萬的人,豈爭他一個?”
6規勸。同“諍”。《呂氏春秋•仲春紀•;功名》:“關龍逢﹑王子比干能以要領之死,爭其上之過。”
7如何。同“怎”。唐•韓偓《哭花詩》:“若是有情爭不哭,夜來風雨葬西施。”元•;鍾嗣成《一枝花•;生居天地間套•;梁州曲》:“爭奈灰容土貌,缺齒重頤。”
异体字
康熙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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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别正文・巳集中
部首爪部
康熙筆画8画 部外 4画
《唐韻》:側莖切;《集韻》:甾耕切,音箏。《說文》:引也。从
、
。徐鉉曰:
音曳。
二手而曳之,爭之道也。《廣韻》:競也。《書・大禹謨》:汝惟不矜,天下莫與汝爭能;汝惟不伐,天下莫與汝爭功。
又,《玉篇》:諫也。
又,訟也。《增韻》:理也、辨也。《禮・曲禮》:分爭辨訟,非理不決。
又,姓《正字通》:《印藪》有爭不識、爭同。
又,《集韻》:側逬切,箏去聲──義同。
又,《廣韻》本作諍,諫諍也、止也。《孝經・諫諍章》:天子有爭臣七人。
《韻會》:俗作争,非。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卷别卷四下 位置第126頁,第3字
反切側莖切
引也。从
、
。
臣鉉等曰:,音曳。
,二手也。而曳之,爭之道也。
《說文新證》:「從甲骨文字形來看,字从『U』形,而上下兩『又』(手)爭,之其中一手且伸入『U』形中,示二又相爭取之意。」
说文解字注
引也。
凡言爭者,皆謂引之使歸於己。
从。
從猶從手。
余制切。抴也。抴,引也。側莖切。十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