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释
〈动词〉
(1) 会意。从戈,从爿。戈,古代用以横击、钩杀的重要武器。爿( pán ),劈开的竹木片。本义:残杀、杀害
(2) 同本义
英 kill
引 戕汝家矣。 —— 明· 高启《书博鸡者事》
例 自戕(自杀);戕虐(残暴;残害);戕杀(残杀,损伤)
(3) 毁坏
英 destroy
(4) 伤害
英 harm
引 戕身损寿。 —— 《亢仓子·用道》
例 戕扰(伤害骚扰);戕生(伤害生命);戕夷(伤害摧残);戕伐(伤害;自残,指“纵欲”)
〈名词〉
(1) 古代方凿斧(凿:指纳柄的孔)
英 an ancient axe
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戕](https://static.hgcha.com/images/lazy.jpg)
卷别正文・卯集中
部首戈部
康熙筆画8画 部外 4画
《廣韻》:在良切;《集韻》、《韻會》、《正韻》:慈良切,音牆。《說文》:槍也。《春秋・宣十八年》:邾人戕鄫子于鄫。《左傳》:〔杜註〕戕者,卒暴之名。
又,《集韻》:財干切,音殘──義同。
又,資良切,音將──戕,橛也。
又,《廣韻》:則郎切;《集韻》:兹郎切,音臧。《博雅》:戕戙,
也。
又,戕牁,郡名。亦作牂。
又,《集韻》:慈盈切,音情──殺也。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卷别卷十二下 位置第421頁,第17字
反切在良切
槍也。他國臣來弑君曰戕。从戈爿聲。
段玉裁注:「《小雅》曰:『子不戕。』傳曰:『戕,殘也。』此戕之正義。」
说文解字注
槍也。
槍者,歫也。歫謂相抵爲害。《小雅》。曰子不戕。傳曰:戕,殘也。此戕之《正義》。下又稱《左氏》例,爲別一義。
它國臣來弑君曰戕。
《春秋》宣十八年。邾人戕鄫子於鄫。《左氏傳》曰:凡自虐其君曰弑(唐石經作)。凡自內非自外曰戕。賈注。邾使大夫往殘賊之。按襄卅一年《左傳》曰:閽戕戴吳。閽,越俘也。戴吳,吳餘祭也。故亦曰戕。
从戈。爿聲。
在良切。十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