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卷别正文・未集上
部首竹部
康熙筆画21画 部外 15画
《廣韻》:所矩切;《集韻》、《韻會》:主切;《正韻》:所武切,音數。《類篇》:十六斗曰籔。《儀禮・聘禮》:門外米三十車,車秉有五籔。〔疏〕十斗曰斛,十六斗曰籔,十籔曰秉。
又,窶籔,竹器。《前漢・東方朔傳》〔註〕:窶籔,以盆盛物戴于頭者,則以窶籔薦之,狀如環。又,〈楊惲傳〉:䑕不容穴,銜窶籔也。
又,《廣韻》:取句切──義同。
又,《廣韻》:所角切──窶籔,四足几也。
又,《廣韻》、《韻會》、《正韻》蘇后切,音叟──炊䉛也。一曰漉米竹器。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卷别卷五上 位置第143頁,第13字
反切蘇后切
炊䉛也。从竹數聲。
说文解字注
炊䉛也。
本漉米具也。旣浚乾則可炊矣。故名炊䉛。《方言》同籔。縮卽籔之入聲也。毛《詩・伐木》傳曰:以筐曰釃。以籔曰湑。籔卽今之溲箕也。今誤从艸作藪。筐者,盛飯之器。較細。籔者,滰淅之器。較麤。皆可以漉酒者。
从竹。數聲。
穌后切。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