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释
(1) 同“缶”。
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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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卷别卷五下 位置第167頁,第4字
反切方九切
瓦器。所以盛酒。秦人鼔之以節謌。象形。凡缶之屬皆从缶。
饒炯部首訂:「下象所盛之器,上象蓋,中象畫文,以土作之,故寄音於土;而引借為凡瓦器之大名,如偏旁所从取其義是也。」按:朱芳圃《殷周文字釋叢》謂甲骨文下部「凵象器形」,上部「即杵之初文,為聲符」。
说文解字注
瓦器所㠯盛酒。
《釋器》、《陳風》傳皆云:盎謂之缶。許云:盎,盆也。罌,缶也。似許與《爾雅》說異。缶有小有大。如汲水之缶,葢小者也。如五獻之尊,門外缶大於一石之壷,五之瓦甒,其大者也。皆可以盛酒。
秦人鼔之㠯節謌。
鼔之錄切。擊也。《韵會》鼔作擊。李斯傳,廉藺傳,漢楊惲傳皆可證。
象形。
字象器形。方九切。三部。俗作缻。
凡缶之屬皆从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