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税法
词语解释
两税法[ liǎng shuì fǎ ]
1.唐德宗·建中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唐代后期直至明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
引证解释
1.唐德宗 建中 年间开始实行的新赋税法。因税分夏秋两季缴纳,故称。两税法是 唐 代后期直至 明 代中叶田赋制度的基础
引 《新唐书·杨炎传》:“炎疾其敝,乃请为‘两税法’,以一其制。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於人,量出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入之,俗有不便者三之。其租、庸、杂役悉省,而丁额不废。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垦田之数为準,而均收之,夏税尽六月,秋税尽十一月,岁终以户赋增失进退长吏,而尚书度支总焉。”
引 亦省称“两税”。 唐 白居易 《重赋》诗:“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
引 《新唐书·德宗纪》:“﹝建中元年﹞二月丙申,初定两税。”
引 宋 苏轼 《策别十五》:“自两税之兴,因地之广狭瘠腴而制赋,因赋之多少而制役,其初盖甚均也。”
引 梁启超 《<变法通议>自序》:“故夫变者,古今之公理也。贡助之法,变为租庸调,租庸调变为两税,两税变为一条鞭。”
国语辞典
1.唐德宗时,宰相杨炎创立的一种税法。按人民贫富及拥有田亩的数目,分等级课税,每年依夏、秋两季用钱编纳,以替代原有的租庸调法
网络解释
1.两税法
释 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宰相杨炎建议颁行“两税法”。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两税法是对当时赋役制度较全面的改革。大历十四年(779年)五月,唐德宗即位,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到建中元年(780年)正月,正式以敕诏公布。
相关汉字
词语组词
相关词语
- liǎng miàn pài两面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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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ōng jiǎn fǎ公检法
- yìn huā shuì印花税
- rén tóu shuì人头税
两税法造句
- 1、由于实施两税法、代役制和租佃制等新的经济制度,从而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 2、如田制,他能将西晋占田、北魏均田到唐代的租庸调,由租庸调到两税法,合成一个整体,且对别人不经意的每一个细微末节体现出他的春秋笔法、史学精神。
- 3、延续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走过初税亩、租庸调制、两税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诸时代,在2006年终结。
- 4、两税法实施后,青苗钱不属于归并的租。
- 5、方田均税法是对两税法税地的继承。
- 6、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
- 7、而汉代初年的车船税,唐朝的租庸调法、两税法,明朝的一条鞭法以及清朝摊丁入亩都地国家的壮大起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 8、宋代仍沿用两税法。
- 9、两税法大为简化了税制,便利了租税的征收,免去了税吏许多催索的苛扰,不但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增加,而且也减轻了人民负担。
- 10、德宗建中元年实行两税法后,均田制终于废弛。
- 11、唐朝实行的两税法,被看做中国赋税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 12、北魏均田到唐代的租庸调,由租庸调到两税法,合成一个整体,且对别人不经意的每一个细微末节体现出他的春秋笔法、史学精神。
- 13、租庸调制、两税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诸时代,在2006年终结。
- 14、建议实行两税法。
- 15、略论唐代的两税法
- 16、作两税法,一变租庸调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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