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法
词语解释
付法[ fù fǎ ]
1.谓交付法司论罪
2.指传授佛法
引证解释
1.谓交付法司论罪。 唐 张鷟 《朝野佥载》卷三:“襄州 胡延庆 得一龟,以丹漆书其腹曰‘天子万万年’以进之。凤阁侍郎 李昭德 以刀刮之并尽,奏请付法
引 则天 曰:‘此非恶心也。’捨而勿问。”
引 《太平广记》卷三〇九引 唐 谷神子 《博异记·张遵言》:“前者夜叉牛叔良等七人,为追张遵言不到,尽以付法。”
2.指传授佛法
引 《五灯会元·西天祖师·四祖优波毱多尊者》:“﹝尊者﹞復谓曰:如来以大法眼藏次第传授,以至於我,今復付汝。听吾偈言:心自本来心,本心非有法;有法有本心,非心非本法。付法已,乃踊身虚空,呈十八变,却復本座,跏趺而逝。”
引 吕澂 《中国佛学源流略讲》第九讲:“他(弘忍)也要效法老师的作风,保持以前单传的方式,而慧能恰巧也是那样纯朴,所以说他单独付法给慧能,这是有可能的。”
网络解释
1.付法
释 付法,是一个汉语词汇,拼音是fù fǎ,译为谓交付法司论罪。
相关汉字
近音词、同音词
词语组词
相关词语
- fù chū付出
- fù zǐ付梓
- fù tuō付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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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ù zhū付诸
- fù shòu付授
- fù shǔ付属
- fù yú付予
- zhèng fǎ正法
- zuò fǎ作法
- shuō fǎ说法
- zhí fǎ执法
- shǒu fǎ守法
- bù fǎ不法
- shè fǎ设法
- fēi fǎ非法
- bàn fǎ办法
- hé fǎ合法
付法造句
- 1、临坛付法十三春,家本长城若下人。
- 2、临坛付法十三春,家本长城若下人。芸阁少年应不识,南山钞主是前身。
- 3、制论凡十数部,并盛宣行,被尊为经部本师,付法藏第十八祖,禅宗第十九祖。
- 4、门尉以白留守,达于都堂,上闻,有旨令取付法司鞫问。
- 5、成龙和洪付法一起去找西瓦寺手镯,成龙拿到了手镯。
- 6、又,佥四川廉访司事家人违例收职田,奉使宣抚,直坐其主,宰臣命奉使即行遣,苗请付法司详议,勿使宪司以为口实。
- 7、临坛付法十三春,家本长城若下人,芸阁少年应不识,南山钞主是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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