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谓逸豫过分
引 《易·豫》:“鸣豫,凶。”
引 王弼 注:“处豫之初,而特得志於上,乐过则滛,志穷则凶,豫何可鸣?”
引 《明史·申时行王锡爵等传赞》:“时行诸人有鸣豫之凶,而无干蛊之略。”
引 清 魏源 《<简学斋诗集>序》:“使李杜但在天宝以前,除《清平调》及《何将军山林》外,亦无以鸣豫而鼓盛。”
1.鸣豫
释 《易·豫》:“鸣豫,凶。” 王弼 注:“处豫之初,而特得志於上,乐过则滛,志穷则凶,豫何可鸣?”
英语翻译 Ming Yu
©2024 hgcha.com 汉语查 苏ICP备2022042793号 邮箱: hgchacom#163.com
本站字典、词典、成语等汉语国学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新华字典、汉语词典、成语词典等书籍为准
基本信息
词语解释
引证解释
网络解释
词语翻译
相关汉字
近同音词
词语组词
相关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