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汉语查 词典 练饷
liànxiǎng

练饷


拼音 liàn xiǎng

简拼 LX

词语解释

练饷[ liàn xiǎng ]

1.明末为练兵所需军饷而征收的一种苛税。崇祯十二年下令抽练边兵和加练民兵,于是加征田赋每亩练饷银一分,全国共征收七百三十万两。与辽饷、剿饷当时并称为“三饷”。见《明史·食货志二》

2.清代练兵的军需费用


引证解释

1.明 末为练兵所需军饷而征收的一种苛税。 崇祯 十二年下令抽练边兵和加练民兵,于是加征田赋每亩练饷银一分,全国共征收七百三十万两。与 辽 饷、剿饷当时并称为“三餉”。见《明史·食货志二》

清 赵翼 《廿二史札记》卷三六:“﹝崇禎﹞十二年餉尽而贼未平,於是又从嗣昌及督餉侍郎张伯鲸议,勦餉外又增练餉七百三十万。”

清 魏源 《圣武记》卷十一:“明之末年,加练兵十有八万,辽餉、剿餉、练餉,至千有七百餘万,弊亦同之。”

2.清 代练兵的军需费用

《清史稿·兵志三》:“兵部诸臣会议,以同治初年创议练兵,京师神机营及直隶省六军,别筹练餉,特立营制。”

《清史稿·兵志三》:“﹝同治﹞九年,曾国藩於直隶省增募马勇千人,分为四营,原有额兵,增足万人,分练马队、步队,奏定各营哨之制,及底餉、练餉、出征加餉之制,为北方重镇。”


网络解释

1.练饷

练饷是明末为筹措军饷而加派的赋银。又指为镇压农民起义练兵用的军饷。崇祯十二年 (公元1639年) 明政府为抵御后金入侵和镇压农民起义,准备抽练边兵(正规军) 和加练乡兵,饷银因此增加。当时除续征剿饷外,复征练饷。《明史·杨嗣昌传》: “初嗣昌增剿饷,期一年而止。后饷尽而贼未平,诏彻其半。至是督饷侍郎张伯鲸请全征,帝虑失信。嗣昌口: 无伤也,加赋出于土田,土田尽归有力家,百亩增银三四钱,稍抑兼并耳。大学士薛国观等皆赞之,于是剿饷外,复征练饷七百三十万。”然而练饷扰民太甚,《明史·左懋第传》: “臣有事河干一载,每进父老问疾苦,皆言练饷之害。”崇祯不得已旋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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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语组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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练饷造句

  • 1、杨嗣昌的加征练饷办法是使朝廷饮鸩止渴。
  • 2、先后有江防、海防、练饷、路捐、警捐、缉私岸费等附加名目。
  • 3、明初,江南田赋就很重,迨至明末,增收辽饷、练饷与剿饷,天下嚣然。
  • 4、疏请招佃围边荒地八千顷充练饷,允之。
  • 5、以旱潦,征练饷不中额,谪绍兴照磨。
  • 6、自军兴以来,正供之外,有边饷,有新饷,有练饷,款目多,黠吏易为奸,元璐请合为一。
  • 7、至顺治十八年加增练饷,逃荒者多,民无完肤,此安化之惨苦大略也。
  • 8、为户部,合三饷为一,是新饷、练饷又并入于两税也。
  • 9、自顺治元年为始,除正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及召买米豆,尽行蠲免。
  • 10、使练饷、新饷之名不改,或者顾名而思义,未可知也。
  • 11、崇祯帝采纳其言,诏令上灾七十五州县所旧练三并停,中灾六十八州县止征练饷,下灾二十八州县等到秋后征饷,并令清理刑狱。
练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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