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汉语查 词典 五权宪法
quánxiàn

五权宪法



词语解释

五权宪法[ wǔ quán xiàn fǎ ]

1.孙中山提出的“立法、司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民主法制体制

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孙文《黄花冈七十二烈士事略序》

a legal system of bourgeois democracy suggested by Sun Zhongshan that five power and authority of lawmaking,administeration of political,justice,examination and supervising be separated;


国语辞典

1.中华民国现行宪法。采国父独创的五权分立,将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种治权各自独立,明文规定于宪法中,以五院组织中央政府,行使五种治权。以避免西方三权分立的流弊


网络解释

1.五权宪法

五权宪法是孙中山提倡的实行“五权制度”的宪法原则。1906年首先在《民报》(日本东京出版)创刊纪念会上提出,1924年又在《五权宪法》讲演中作了具体阐述。五权制度即“五权分立”的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将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这五种治权分别由立法、行政、司法、考试、监察五机关独立行使,以防止政府之专权;而同时将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政权”由人民掌握,实行所谓“权能划分”。五权宪法的基本原则是以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三权分立”原则为基础,结合我国封建时代的考试、监察二权而成的。孙中山认为,五权宪法的五权制度的宪法原则,可以补救“三权宪法”的三权制度的宪法原则的不完备之处,从而使五权宪法成为实行民治的根本大法。

五权宪法,是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先生对于宪法的创见,是孙的重要思想,曾列入中国国民党党纲。孙对五权宪法早在十九世纪就有酝酿,1906年12月2日始正式见于文字。五权宪法的最核心的思想是政权、治权分立,政权归属国民大会,而治权乃指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监察权、考试权,各自独立运作并互相合作。


英语翻译 a legal system of bourgeois democracy suggested by Sun Zhongshan that five power and authority of lawmaking,administeration of political,justice,examination and supervising be separated

相关汉字

词语组词

相关词语

五权宪法造句

  • 1、南京国民政府师承孙中山五权宪法思想,创立了包括司法院在内的五院。
  • 2、五权宪法是一种政治制度,它将国家权力分为行政、立法、司法、监察和军事五个权力。
  • 3、这个国家实行五权宪法,确保各个权力得到平衡和监督。
  • 4、这个国家通过实行五权宪法,有效地维护了法治和公正。
  • 5、宏扬、研究孙中山三民主义及五权宪法,终生不懈。
  • 6、五权宪法乃兄弟我所独创。孙中山
  • 7、五权宪法赋予公民更多的参与权利,促进了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 8、第十五条:本党以创行三民主义五权宪法之孙先生为总理。
  • 9、五权宪法乃弟兄我所独创性。
五权宪法

©2024 hgcha.com 汉语查 苏ICP备2022042793号 邮箱: hgchacom#163.com

本站字典、词典、成语等汉语国学数据仅供参考,最终以新华字典、汉语词典、成语词典等书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