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释
(1) 同“辰”。日月交会, 即月朔日。
康熙字典
卷别正文・酉集下
部首辰部
康熙筆画21画 部外 13画
《廣韻》:呼外切;《集韻》:黃外切,音會。《說文》:日月合宿爲䢈。
又,《集韻》:植鄰切,音辰──義同。
通作辰。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卷别卷五下 位置第166頁,第10字
反切植鄰切
日月合宿爲䢈。从會从辰,辰亦聲。
段玉裁本作:「䢈,日月合宿為䢈。从會、辰,會亦聲。」並注:「䢈,各本作『為辰』,今依《廣韻》、《集韻》、《類篇》訂……攷《廣韻》十四泰有『䢈』,音黃外切,十七真無『䢈』字,是可證《說文》本作『會亦聲』也。」
说文解字注
日月合宿爲䢈。
各本作爲辰。今依《廣韵》、《集韵》、《類篇》訂。《左傳》。晉侯問伯瑕曰:何謂六物。對曰:歲時日月星辰是謂也。公曰:多語寡人辰而莫同。何謂辰。對曰:日月之會是謂辰。故以配日。按辰以配日者,謂以從子至亥配從甲至癸也。十日,十二辰見《周禮》馮相氏,蔟氏。注云:日謂從甲至癸。辰謂從子至亥。從子至亥者,日月一歲十二會。所會之處謂之十二次。星紀之次爲丑,玄枵之次一名天黿爲子,豕韋之次一名娵訾爲亥,降婁之次爲戌,大梁之次爲酉,實沈之次爲申,鶉首之次爲未,鶉火之次爲午,鶉尾之次爲巳,壽星之次爲辰,大火之次爲卯,析木之次爲寅是也。據《說文》則日月之合宿謂之䢈。據《周禮》、《左傳》則日月䢈處謂之辰也。䢈者,卽《左傳》之會字。非《左傳》之辰字也。
从會辰。
辰,時也。日月以時而會。故从辰會會意。
會亦聲。
各本作辰亦聲。攷《廣韵》十四泰有䢈,音黃外切。十七眞無䢈字。是可證《說文》本作會亦聲也。《玉篇》曰:䢈,時眞切。日月會也。今作辰。葢當希馮時《說文》巳有作辰亦聲者。而顧從之。《集韵》、《類篇》亦沿誤耳。皆誤讀《左氏》者爲之也。大徐用孫愐《唐韵》爲音。而不必盡用《唐韵》。如此字《廣韵》入泰不入眞可證。十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