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释
(1) 同“置”。
康熙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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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别正文・未集中
部首网部
康熙筆画14画 部外 8画
《廣韻》:陟吏切;《集韻》、《韻會》:竹吏切;《正韻》:知意切,音智。《說文》:赦也。〔註〕徐鍇曰:从直,與罷同意──置之則去之也。
又,《玉篇》:立也。《廣韻》:設也。《書・說命》:王置諸其左右。《周禮・天官・大宰》:三曰廢置,以馭其吏。〔註〕退其不能者,舉賢而置之祿。《前漢・周勃傳》:不知置辭。〔註〕師古曰:置,立也。又,《玉篇》:安置也。
又,《廣雅》:郵置,關驛也。《前漢・曹參傳》:取狐父祁善置。〔註〕師古曰:置,若今之驛也。
又,《集韻》:直吏切,音㯰──樹也。《周禮》:凡試廬事,置而搖之。
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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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卷别卷七下 位置第251頁,第18字
反切陟吏切
赦也。从网、。
徐鍇曰:「从,與罷同意。」
段玉裁注:「直亦聲。」
说文解字注
赦也。
攴部曰:赦,置也。二字互訓。置之本義爲貰遣。轉之爲建立。所謂變則通也。《周禮》。廢置以馭其吏。與廢對文。古借爲植字。如《攷工記》置而搖之卽植而搖之,《論語》植其杖卽置其杖也。
从网直。
徐鍇曰:與罷同意。是也。直亦聲。陟吏切。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