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释
(1) 同“飧”。
康熙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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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别正文・戌集下
部首食部
康熙筆画12画 部外 3画
《廣韻》:思渾切;《集韻》、《韻會》、《正韻》:蘇昆切,音孫。《說文》:餔也。
《集韻》或作餐,通作湌。
又,《玉篇》:水和飯也。《釋名》:飧,散也。投水于中,自解散也。《禮・玉藻》:君未覆手,不敢飧。〔註〕覆手者,謂食畢以手循口旁,恐有肴汙著也。未覆手,言君初飧未竟,臣不敢飧也。又,〈雜記〉:孔子曰:少施氏食我以禮,吾飧,作而辭曰:疏食也,不敢以傷吾子。〔註〕禮,食竟,更作三飧,以助飽。飧謂以飮澆飯也。鄭康成釋飧爲勸食,誤。
又,食也。《周禮・秋官・司儀》:致飧,如致積之禮。〔註〕飧,食也。小禮曰飧,大禮曰饔餼。《儀禮・聘禮》:宰夫朝服設飧。〔註〕食不備禮也。
又,熟食也。《詩・小雅》:有饛簋飧。〔傳〕飧,熟食。
又,夕食也。《周禮・天官・宰夫》:賔賜之飧牽。〔註〕鄭司農云:飧,夕食也。
又,古通眞。宋玉〈九辯〉:竊慕詩人之遺風兮,願托志乎素飧;蹇充倔而無端兮,汩莽莽而無垠。
《說文》作。夕食,故从夕。《正韻》譌作飱,非。
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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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卷别卷五下 位置第164頁,第16字
反切思魂切
餔也。从夕、。
《正字通・食部》:「食,《說文》作。」清王鳴盛《蛾術編》:「愚謂本从夕、食,後人移夕于左。」
说文解字注
餔也。
《小雅》傳曰:孰食曰饔。《魏風》傳曰:孰食曰飧。然則饔飧皆謂孰食。分別之則謂朝食夕食。許於饔不言朝。於飧不言孰。互文錯見也。趙注《孟子》曰:朝食曰饔。夕曰飧。此析言之。《公羊傳》趙盾食魚飧。《左傳》僖負羈饋盤飧,趙衰以壷飧從。皆不必夕時。渾言之也。司儀注曰:小禮曰飧。大禮曰饔餼。掌客。上公飧五牢。饔餼九牢。侯伯飧四牢。饔餼七牢。子男飧三牢。饔餼五牢。此飧饔與常食不同。且多生腥。不皆孰物。
从夕食。
會意。俗作飱,非也。思䰟切。十三部。按《伐檀・正義》引《說文》。飧,水澆飯也。从夕食。正以《釋文》,則《字林》語與《說文》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