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释
〈名词〉
(1) (象形。据甲骨文,像一树旗。右边是柄,左边是飘带。本义:州里所建旗帜) 古代大夫、士所建旗帜,半赤半白,用来麾集人众
英 red-white flag
〈副词〉
(1) 不
英 not
引 欲勿予。 ——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引 贤者能勿丧。 —— 《孟子·告子上》
引 齐人勿附于秦。 —— 宋· 苏洵《六国论》
引 表否定。如:勿造至于(不至于);勿适意(不舒服;身体欠佳);勿连牵(不连贯;不清楚);勿时路(不时髦;不流行);勿想(不吱声;不说话);勿述(不逆。犹言顺畅);勿庸(无庸,不必,无须);勿论(不追究;不谈);勿药(不服药);勿齿(不愿意提及);勿入调(〈方〉∶不规矩;胡闹)
(2) 不要,别
英 don't
引 勿士行枚。 —— 《诗·豳风·东山》
引 虽欲勿用。 —— 《论语·雍也》
引 过则勿惮改。 —— 《论语·学而》
引 寡人敢勿轼乎? —— 《淮南子·脩务》
引 必勿使反。 —— 《战国策·赵策》
引 愿勿遣。 —— 汉· 刘向《列女传》
引 诸君勿复言。 —— 《三国志·诸葛亮传》
引 将军勿虑。 —— 《资治通鉴》
引 表示禁止或劝阻。如:请勿吸烟;勿用(勿动;不可有所作为);勿惮(不要怕);勿然(不要这样)
〈动词〉
(1) 无,没有。与“有”相对
英 not have
例 勿有(没有);勿碍格(〈方〉∶没什么要紧的);勿着杠(〈方〉∶没得到;落空)
康熙字典
卷别正文・子集下
部首勹部
康熙筆画4画 部外 2画
《唐韻》、《集韻》、《韻會》、《正韻》文拂切,音物。《說文》:勿,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雜帛幅半異,所以趣民,故遽稱勿勿。
《集韻》或作。
又,通作物。《周禮・春官・司常》:九旗,雜帛爲物。
又,《玉篇》:非也。《廣韻》:無也。《增韻》:毋也。《韻會》:莫也。《通志》:勿,州里之旗也,而爲勿不之勿,借同“音”,不借義。《論語》:非禮勿視。〔朱註〕勿者,禁止之辭。
又,《韻會》:愨愛貌。《禮・祭義》:勿勿乎其欲響之也。〔註〕猶勉勉也。
又,《六書正譌》:事物之物,本只此字,後人加牛以別之。
又,《顏氏家訓》篇》:書翰稱勿勿,不知所由,或妄言此匆匆之殘缺者,及考《說文》,乃知怱遽者稱爲勿勿。《東觀餘論》:今俗勿中加點作匆,爲怱遽字,彌失眞矣。
又,《正韻》:莫勃切,音沒──掃塵也。《禮・曲禮》:䘏勿驅,塵(“䘏”字上有“國中以策彗”五字,“塵”下有“不出軌”三字。原文作“國中以策彗䘏勿驅,塵不出軌”。參頁0290“彗”字注)。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卷别卷九下 位置第314頁,第7字
反切文弗切
州里所建旗。象其柄,有三游。雜帛,幅半異。所以趣民,故遽,稱勿勿。凡勿之屬皆从勿。
勿或从㫃。
段玉裁注:「經傳多作物,蓋之訛也。」
《說文新證》:「甲骨文从刀,小點象血形。為刎之初文,殺也。」
说文解字注
州里所建旗。
九旗之一也。州里當作大夫士。《周禮》司常。大夫士建物。帥都建旗。州里建旟。許於旟下旣偁州里建旟矣。則此偁大夫士建勿,必也。葢亦一時筆誤耳。《大司馬》。鄉家載物。注云:鄉家,鄉大夫也。《鄉射禮》。旌各以其物。注。襍帛爲物。大夫士之所建也。《士喪禮》。爲銘各以其物。注。襍帛爲物。大夫之所建也。文弗切。十五部。經傳多作物,而假借勿爲毋字。亦有借爲字者。《禮記》。勿勿乎其欲其饗之。勿勿卽,猶勉勉也。
象其柄。
謂右筆也。
有三游。
謂彡也。三游別於旂九游。旟七游。旗六游。旐四游。
襍帛。
句。
幅半異。
司常曰:通帛爲旜。襍帛爲物。注云:通帛謂大赤。從周正色。無飾。襍帛者,以帛素飾其側。白,殷之正色。凡九旗之帛皆用絳。按許云幅半異。直謂正幅半赤半白。鄭則云以素飾側。《釋名》則云以襍色綴其邊爲翅尾。說各不同。似許爲長。
所㠯趣民。
趣者,疾也。色純則緩。色駁則急。故襍帛所以促民。
故遽偁勿勿。
遽《韵會》作宂遽二字。偁舊作稱。今正。凡宂遽偁勿勿。此引伸假借。子下曰:十一月陽氣動。萬物滋。人以爲偁。亦是此例。
凡勿之屬皆从勿。
勿或从㫃。
經傳多作物。葢之訛也。
勿的字谜
谜底:勿
解析:“忽”字没了“心”,剩下“勿”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