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解释
(1) 同“賸”。
康熙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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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别正文・酉集中
部首貝部
康熙筆画17画 部外 10画
《廣韻》、《集韻》、《韻會》以證切,音孕。《說文》:物相增加也。一曰送也、副也。〔註〕〔徐曰〕今俗謂物餘爲賸。古者,一國嫁女,二國往媵之,媵之言送也、副貳也,義出於此。《玉篇》:相贈也,以物加送也。
又,《廣韻》:實證切,音乗──長也。《類篇》:益也、餘也。《唐書・杜甫傳》:殘膏賸馥,沾丏後人多矣(“丏”當為“丐”形誤。本作:殘膏賸馥,沾丐後人多矣)。《韻會》:俗作剩,非是。
说文解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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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文解字
卷别卷六下 位置第204頁,第19字
反切以證切
物相增加也。从貝聲。一曰送也,副也。
徐鍇繫傳:「今鄙俗謂物餘為賸。古者一國嫁女,二國往媵之。媵之言送也,副貳也,義出于此也。」潘祖蔭《攀古樓彝器款識・季良父簠》:「《說文》無媵字,古蓋本作賸。其从女作媵者,孳字耳。或从人作,又益孳矣。」按:容庚曰:「今經典作媵,《說文》所無。金文作賸,或省作朕,或假作塍。」
说文解字注
物相增加也。
賸增曡韵。以物相益曰賸。字之本義也。今義訓爲贅疣。與古義小異,而實古義之引伸也。改其字作剩而形異矣。
从貝。聲。
以證切。六部。
一曰送也。副也。
《人部》曰:㑞,送也。賸訓送,則與㑞音義皆同。副,貳也。貳,副益也。訓送,訓副皆與增加義近。